把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
财政经济研究部与中国成本研究会联合党支部 张彬斌
在《习近平经济文选(第一卷)》中,以《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章题,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内容。本章内容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发展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面临许多新的重大问题,需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全文重点论述了五个重大问题。其中的第一个问题是,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同富裕的路子应当怎么走?我们正在进行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增长和分配关系,把‘蛋糕’切好分好。” 全国人民共同奋斗做大“蛋糕”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扩大就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就业是民生之本。要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不断促进就业量的扩大和质的提高”。
从居民收入及其构成上看,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1314元,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和人均经营净收入分别为23327元和6908元。这两部分是居民通过参与有酬劳动而获得的收入,也就是说,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73.2%左右是通过就业而得到的。可以认为,参与就业是我国居民获取收入的最主要途径。以中国式现代化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过程,必然离不开高质量充分就业。
目前,我国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基础在持续夯实。一是城镇就业总量持续扩大。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镇就业人数从2013年开始超过乡村就业,城镇成为容纳就业的主要空间。2024年末,我国城镇就业人数达到47345万人,城镇就业人数占城乡就业总数的比重从2012年的48.9%提高到目前的64.5%。二是劳动者就业质量整体改善。例如,全员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表明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方式更加优化;就业人员的工资水平持续提高;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等。三是劳动者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持续增强。2024年,我国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1.21年,相比2010年约提高1.54年,以受教育为代表的劳动力综合素质技能显著提升。四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法制性框架不断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系列劳动法律以及相关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有力构筑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制度性支撑。五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政策持续发力显效。如在财政方面,全国财政支出不断优化结构,强化保障,2024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14亿元,增长5.6%。中央财政强化就业资金支持保障,支持地方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等。在货币金融方面,不断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和创业就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在制订出台具体领域的发展政策时,注重推动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同向发力。
在看到已经具备的良好发展基础的同时,也不能回避客观存在的问题。例如,当前,结构性就业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劳动力市场中制约高质量充分就业的体制机制堵点问题仍然较多,劳动力供求匹配效率有待提高,重点群体持续存在就业压力,多数经营主体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仍待强化等。需要直面这些困难,加快推进问题的解决。
在《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一文中,为解决就业矛盾,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了实践思路。例如,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发挥其就业主渠道作用;要不断壮大实体经济,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要加大人力资本投入,提高教育质量,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更好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切实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展望未来,需要继续坚持把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优先目标,把与促进就业有关的政策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政策优先位置,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宏观政策取向、优化政策举措、聚力支持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