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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凯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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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财政经济研究部与中国成本研究会联合党支部 张凯强

  在《习近平经济文选(第一卷)》中,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为章题,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2021817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该文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并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进一步指出我国在推动共同富裕进程中面临的问题,促进共同富裕应把握的原则、总的思路与实践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因此,财政政策是党和国家发挥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手段,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应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实践进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利于发挥财政政策对科技产业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有利于发挥财政政策在国民收入分配环节中的调节作用。

  首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应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总的思路相协调。习近平总书记《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指出总的思路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在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进程中,财税体制改革应坚持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应总的思路相协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直接税体系”“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等,有利于发挥税收在初次分配、再分配的调控作用,合理调节居民收入,进而从基础性制度安排方面促进共同富裕;有利于发挥党和国家在社保、转移支付等方面调节力度与精准性,进一步,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收入分配职能,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其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应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实践进程。习近平总书记《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指出“我们要实现14亿人共同富裕,必须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不是所有人都同时富裕,也不是所有地区同时达到一个富裕水准,不同人群不仅实现富裕的程度有高有低,时间上也会有先有后,不同地区富裕程度还会存在一定差异,不可能齐头并进。这是一个在动态中向前发展的过程,要持续推动,不断取得成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为了全面贯彻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实践,20217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公布;202111月,财政部发布《支持浙江省探索创新打造财政推动共同富裕省域范例的实施方案》,并指出将在财政管理体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绿色发展与向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实现在体制机制上取得突破进而通过财税政策改革支持与推动共同富裕实践进程。